白白白

流光浅

流光浅


我们是在浦东机场碰的头,准确的说是我先接到了唐欢再接到了阿娇和老胡,四个人无所事事的坐在登机口聊天。唐欢是我们之中话最多的那一个,几乎都是他活跃气氛。


唐欢是我的发小,我们小学初中都是同桌,可惜他高中没考上后成了人民币玩家,飞去了美帝开始在异国的求学之旅,但是到了美国之后也是摸鱼,考上了加州某野鸡大学的商科,也是今年毕业,我们本来断联很久,莫名其妙在毕业前联系上了,于是就有了一起毕业旅行的想法。


正巧阿娇这个时候也问我要不要一起出去玩一程,阿娇和老胡是我高中的同学,两个人打高中开始就是神仙眷侣,奈何成绩差太多,所以阿娇去了武汉,而老胡留在了杭州,两人也计划毕业后来一个旅行。


于是就由我牵线,四个人一拍即合组了个团决定要一起玩半个中国。


广播里通知可以登机了,我催促着他们起身去排队,游客们自觉地在登机口前排了长长的一队,我站在四个人的最后,心里草草的过了一遍本次旅行的大致计划,我本以为我们可以一起走完全程的。


第一站就是西安,浦东到咸阳其实也没多久,但碍于是经济舱,所以四个人下飞机后都很疲倦,我们在机场附近定了两间房间,由于我是个女生所以阿娇没有和老胡住一间,而是选择和我同住,让唐欢和老胡去睡一屋。


那一晚我洗完澡后坐在床上玩手机,因为一个段子笑得锤床,阿娇很自然的拿起吹风机帮我吹起了湿漉漉的头发,给我讲不吹头的危害,我忽然有一些得意,因为这一次我似乎赢了老胡。


我和阿娇高三才做的同桌,在此之前是一个抽烟喝酒烫头的坏女孩,老胡就是我泡吧蹦迪的狐朋狗友,认识了阿娇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我是个胆小鬼,那些看上去挺酷的行为也傻得可以,努力去学习其实比躲过教导主任然后逃课更难,于是开始上心学习,老胡是来找我借打火机的时候认识的阿娇。


他的朋友拿了他的烟很顺手又拿了他的打火机,他和我身边的阿娇搭上了话,结果这一次相识后两人就好上了,老胡洗心革面的比我更彻底,杜绝了任何娱乐,浸泡在教辅资料里。


但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,我发现我失去了阿娇,也失去了老胡,他们老是会消失在学校里,或许是我躲老师的功力没老胡深厚,老胡想带着阿娇藏起来过二人世界,我一次都没找到过他们。在多次的不甘心后,我认命了,没想到时隔多年阿娇居然会选择和我睡一屋,把老胡扔一边去。


晚上我借着外头的微光打量阿娇恬静的睡颜,一直以来那股不甘心突然没了,她本来可以和异地多年的老胡来一场两个人的旅行,却硬是要拉上我一起,其实我也不是那么没存在感是吧?无论是阿娇,还是老胡,应该还是在黏黏糊糊之后惦记一会会儿我吧。


我悄咪咪给唐欢发了条微信约他明早六点准时开溜,让这对狗男女自己过二人世界吧。唐欢回了一个OK的emoji,于是旅行的一开始,我们就分道扬镳了。


唐欢早上六点顶着鸡窝头和墨镜在民宿门口蹲着抽烟,根本不像一个留洋回来的富二代,更像是一个蹲田埂上的农民。我很久没抽烟了,瞧见他在那吞云吐雾指尖就痒痒,就同他要了一根,唐欢怔了一下后递给我一支万宝路,晨曦里他给我点烟的手指节似乎在发光。


路上唐欢想要去市中心逛街,去一些网红地标打卡,但我硬是拉着他逛了景帝的阳陵和武帝的茂陵,第二天后我们好不容易进了市中心,我把大多数的时间都花在了博物馆里,期间我不断地表示他可以自己去逛自己喜欢的地方,但是他却和我说


“我必须把博物馆从头到尾看完,向我爸妈展示我对中华文化的热爱,坚决不再回美帝大农村了!”


我们在旧长安城里头待了四天,给唐欢这个在美帝待了1/3人生的半文盲来了一场文化浸润。第四天晚上我们坐上了去重庆的绿皮火车,唐欢是富二代自然不缺钱,但我缺,我把包放在桌子下,靠着车窗就打算眯一会儿,唐欢还在那变扭,时不时幽怨地看我一眼,我就笑说就当你体验生活了。两个人胡扯了很久后我困了,下意识的由靠着窗转向靠着唐欢,他身上的檀香透过来,让我恍惚间有一些心痒,这个男孩富有却卑谦,英俊还幽默,看过比我更广阔的世界。


唐欢突然揉了揉我细软的头发,放下一直以来玩世不恭的语气轻轻说着:“你变了,那时你明明是数学最好,历史经常挂科,现在却学历史,你当时明明很讨厌班主任那个老头身上的烟味,现在自己也会抽了。那个时候我说玩什么,走哪一条路回家,你都听我的,现在却不顺着我了。”


我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,嘴角却轻轻勾出一个弧度:“你不是也变了吗,谁知道当年憨憨的小胖子,现在又高又帅,满嘴的甜言蜜语。”


后来他说了什么我没听清楚,睡着了,或许是什么都没说。


进了重庆就好像是进了万丈红尘,到哪都是流光溢彩,我打心里觉得这座城实在是适合唐欢,但我没想到唐欢也是这么想的,在计划里要离开的那个早上,我和唐欢蹲在马路边吃着据说是全市排名第六好吃的小面,唐欢突然说他觉得重庆很好,想多待几天,让我先走吧。


我愣了一下,掏出一支香烟点上,随即又朝他笑了笑:“也好。”


我付了钱后起身,朝他挥了挥手说再见,转身离开了,就像是一步踏出了红尘万丈。


后来我独自在丽江的酒吧里点了一杯鸡尾酒,本打算喝完就走,谁知前排的女孩不断地给我递啤酒,喝完一瓶她就接着送一瓶,我实在喝不动了就想起身溜走,台上的贝斯手竟然点名不让我走,戏谑说要为我唱首歌,他的《一生所爱》成功把我留下了。


那小小的酒吧里灯光闪烁,贝斯手真挚又轻佻地对天南地北买醉的人唱《一生所爱》,随意说着一万年,我在这微醺里想着:人生就是莫名其妙的相聚,匆匆一晤,到点就告别,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,哪有什么一生,那有什么一万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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